【中国制药网 政策法规】根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前7个月里,有96家A股上市药企进行了167起并购,交易总金额达到了387亿元。而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里,药企依然没有停止并购、收购的步伐,比如上海医药9.15亿元收购天谱医药26.34%的股权;华润双鹤收购湘中制药等。
而为了推动药企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也在助攻。笔者了解到,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意见稿》,全国百强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集团);安徽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集团)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都可以实施兼并重组。
上述三类企业可以在被兼并重组企业原址进行新建、改建、扩张,也可以在省内异地迁址新建(区域性麻精药品企业除外),其企业储存配送相关设施设备不低于被兼并重组企业原开办条件即可。业内人士分析,这个规定,讲给大型医药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便利,也尽可能压低了成本。
《意见稿》还表示,药批企业申请变更注册地址(在管辖区内),变更经营范围(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自查承诺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当场予以办理证书变更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行政成本降到较低,就为兼并收购敞开大门。
也有人士表示,该《意见稿》的核心目的还是为了提高药品流通企业的集中度,对大型企业的兼并重组,降低了资金和行政成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当前医药企业,尤其是医药流通企业的“小、散、乱”的现状。“安徽此次对议案并收购打开绿灯,或许会引起整个流通重地的震动。”业内人士如是说。
其实,早在去年,国家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推动落后企业退出,着力化解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等问题。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简化集团内跨地区转移产品上市许可的审批手续,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
另外,“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
尽管当时政策出台后,专业人士表示医药企业洗牌在即,国内医药企业的数量甚至会减少一半,但事实上,绝大多数中小型医药企业并未消失,而是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被纳入大型医药企业,并在这些企业的带领下,提升竞争力。
在医药企业竞争较为激烈的当下,企业间的并购、收购案例还会增加,“中国5000家制药企业,其中3000家化药企业,2000家中成药企业,这其中的并购整合空间不小。实力不强的小企业会面临被关停、吞并的风险。”专家认为,安徽的《意见稿》也会给药品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药品流通业也会迎来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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