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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

浏览量:171次2013-11-14 14:19:52
   2013年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开发布。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结合监管体制改革和工作实际,对原国家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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