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海普
规格:0.15克×30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880
生产企业: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口服,一次15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12mg(一日4粒~8粒)。 5. 饭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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