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仁和堂
规格:0.32克×5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0722
生产企业:黑龙江仁合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5片,一日 3次。
品牌:仁和堂
规格:25毫克×12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609
生产企业: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功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品牌:鲁明
规格:25毫克×24片×5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609
生产企业: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功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品牌:仁和堂
规格:25毫克×3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609
生产企业: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可改善椎底动脉供血,调节前庭系统功能,抑制呕吐中枢,有抗眩晕及镇吐作用。
品牌:仁和堂
规格:0.4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791
生产企业: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
品牌:仁和堂
规格:0.1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810
生产企业: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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