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太洋药业
规格:50毫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079
生产企业: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口服。 (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2)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4)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口服。 (1)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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