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韵婷
规格:22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3077
生产企业: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从每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开始服药,每日1片,连服22日,不能间断或遗漏,服完后等下次月经来潮的第5日,再继续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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