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协和
规格:10克:0.1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281
生产企业:北京协和药厂
用法用量: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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