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丹东
规格:0.25克×6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93
生产企业: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3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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