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长庆
规格:0.4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690
生产企业: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1-2.0克(2-5片),每日三次。但国人由于消化道 反应明显,常常应用0.8-1.2克(2-3片),每日三次, 4-8周为一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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