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宁宁
规格:50毫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795
生产企业: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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