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太洋药业
规格:5毫克×10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885
生产企业: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小儿常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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