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金汇
规格:0.5克×12粒×3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355
生产企业:通化金汇药业股份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应继续服用1~2个月,用量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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