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曙光
规格:0.25克×24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034
生产企业: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 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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