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韩美
规格:100毫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620
生产企业: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儿童用法: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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