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C 卡托普利片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品牌:南洋
    • 适用名称:【南洋】卡托普利片(100片装)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1469
    • 药品规格:25毫克×100片/瓶
    • 生产企业: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在售商家
该商品暂无商家在售
  • 说明书
  • 产品属性

    甲类非处方药

  • 剂型

  • 使用方法

  • 适应症/功能主治

    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主要成份

    主要成分:卡托普利,氢氯噻嗪等。

  • 用法用量

    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可以通过胎盘。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

    1 较常见的有:(1)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 咳嗽。(4) 味觉迟钝。2 较少见的有:(1)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4) 心率快而不齐。(5) 面部潮红或苍白。3 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 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 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 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 骨髓抑制。(3) 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 血钾过高。(5) 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 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7) 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4 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1) 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2) 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5 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6 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7 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8 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产品描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湘)经营性-2016-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湘B2-20160089|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301000107016(1-1)| 湘公网安备:3019002000253号

特别声明:本站与医药、健康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长沙永玲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24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