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口服成人一次1-2粒,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6粒。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3.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7.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8.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就医。10.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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