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2)本品含氨基比林,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5)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6)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7)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8)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9)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1)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11)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2)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13)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14)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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