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乙类非处方药
软膏剂
外用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1毫克。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早晚各一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6周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搔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血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病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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