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本品内容物系从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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