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甲类非处方药
软膏剂
口服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本品为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和减少渗出作用。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1 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 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1 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 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 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 不可用于眼部。 5 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7 婴儿和老年患者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编辑
1 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 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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