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脘腹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乙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脘腹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肉桂、延胡索、牡蛎、小茴香、砂仁、高良姜、白芍、炙甘草。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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