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高血压。同时适用于心绞痛,缺血性及出血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原发性高血压。同时适用于心绞痛,缺血性及出血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尼卡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吡啶-3,5-二羧酸,3-[β-(N-苄基-N-甲氨基)]乙酯-5-甲酯盐酸盐。 分子式:C26H29N3O6·HC 分子量:515.99
高血压口服,起始剂量20mg/次,一日3次,可随反应调整剂量至40mg/次,一日3次。增加剂量前至少连续给药3日以上,以保证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可与利尿剂、β-阻滞剂等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心绞痛口服,起始剂量20mg/次,一日3次,可随反应调整剂量至一次40mg/次,一日3次。增加剂量前至少连续给药3日以上,以保证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可与硝酸酯类、β-阻滞剂等抗心绞痛药合用。
本品为钙离子拮抗剂,通过抑制钙离子流入血管平滑肌细胞内而发挥血管扩张作用,从而使血压下降。本品具有高度的血管选择性,对血管平滑肌的钙离子拮抗作用强于心肌作用的30000倍。同时在狗和大白鼠实验中显示了排钠。
1 常见者有足踝部水肿、头晕、头痛、面部潮红等。 2 有时出现GOT、GPT、γ-GTP升高,偶有胆红素升高。3 较少见者心悸、乏力、心动过速。 4 有时出现便秘腹痛、偶有食欲不振、腹泻、恶心、呕吐。 5 其它:偶有LDH、胆固醇、尿素氮、肌酐升高,偶见粒细胞减少。
1 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低血压、心力衰竭,青光眼,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本品。肝功能不全者宜从低剂量开始。 2 性脑梗死和脑缺血患者,应慎用,以防发生低血压。 3 本药时需观察血压,心率。 4 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少剂量,并密切观察病情。
1 对本品有过敏应者。 2 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止血的患者。 3 脑中风性期颅内压增高的患者。 4 重度主动脉瓣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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