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适用于成人和五岁以上儿童。 1.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为2粒,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1粒。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为2粒,5岁以上的儿童为1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至维持在一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一日1~6粒。 3.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kg体重。
若严格遵循推荐的剂量并注意禁忌症,长期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胃肠不适、恶心呕吐、便秘、倦怠、头晕、口干等不良反应报道,但通常不易与腹泻伴有的症状区别。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 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洛哌丁胺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 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 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 对应避免使用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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