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1.高血压:口服,初始剂量10mg,每日3~4次,可单独使用或与利尿剂合用。剂量应逐渐增加,日最大剂量200mg。2.心绞痛:开始时5~10mg,每日3~4次;每3日可增加10~20mg,可渐增至每日200mg,分次服。3.心律失常:每日10~30mg,日服3~4次。饭前、睡前服用。4.心肌梗死:每日30~240mg,日服2~3次。5.肥厚型心肌病:10~2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6.嗜铬细胞瘤:10~20mg,每日3~4次。术前用三天,一般应先用α受体阻滞剂,待药效稳定后加用普萘
应用本品可出现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较少见的有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更少见的有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小);不良反应持续存在时,须格外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1 本品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共进,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2 受体阻滞剂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用量必须个体化。首次用本品时需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密切观察反应以免发生意外。3 注意本品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故还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临床用药。4 冠心病患者使用本品不宜骤停,否则可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5 甲亢病人用本品也不可骤停,否则使甲亢症状加重。6 长期用本品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7 长期应用本品可在少数病人出现心力衰竭,倘若出现,可用洋地黄甙类和(或)利尿剂纠正,并逐渐递减剂量,最后停用。8 本品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但非糖尿病患者无降糖作用。故糖尿病患者应定期检查血糖。9 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10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时,测定血尿素氮、脂蛋白、肌酐、钾、甘油三酯、尿酸等都有可能提高,而血糖降低。但糖尿病患者有时会增高。肾功能不全者本品的代谢产物可蓄积于血中,干扰测定血清胆红质的重氮反应,出现假阳性。11 下列情况慎用本品:过敏史、充血性心力衰竭、糖尿病、肺气肿或非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肝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雷诺综合症或其他周围血管疾病、肾功能衰退等。
1 支气管哮喘。2 心源性休克。3 心脏传导阻滞(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4 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5 窦性心动过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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