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滋阴清肺,止咳平喘。用于肺肾两虚,阴虚肺热所致的虚劳咳喘、气短烦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
百合、鳖甲、甘草、蛤蚧、瓜蒌子、黄连、黄芩、苦杏仁、麻黄、麦冬、石膏、石膏、紫苏子、紫菀。
口服。水蜜丸一次5~6克,一日2次。
具有平喘作用。能降低磷酸组胺引起的豚鼠离体气管张力,对抗气管痉挛;并能延长磷酸组胺加乙酰胆碱混合液引起的豚鼠哮喘潜伏期。 具有祛痰作用。能促进大鼠呼吸道分泌痰液,促进家鸽气管纤毛运动。 具有镇咳作用。能延长氨水引起的小鼠咳嗽潜伏期,亦能延长SO2引起的小鼠咳嗽潜伏期。 具有抗炎作用。能抑制二甲苯引起的小鼠耳肿胀,抑制棉球植入所致大鼠肉芽组织增生。 具有抗过敏作用。能不同程度降低卵蛋白致敏豚鼠的过敏反应指数和死亡率。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本品用于虚劳咳喘,咳嗽新发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哮喘急性发作,或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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