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3.本品可引起便秘。4.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高血压、心脏并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3.骨折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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