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甲类非处方药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玻璃酸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 (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 (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尚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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