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全麻诱导药、“全静脉麻醉”的组成部分或麻醉辅助药。
甲类非处方药
滴耳剂
注射
静脉全麻诱导药、“全静脉麻醉”的组成部分或麻醉辅助药。
本品主要成分:丙泊酚
丙泊酚注射液已经辅助用于脊髓和硬膜外麻醉,并与常用的术前用药、神经肌肉阻断药、吸入麻醉药和止痛药配合使用。使用丙泊酚注射液通常需配合止痛药作为全身麻醉的辅助区域麻醉技术,所需的剂量较低。在注射器或玻璃输液瓶中,未稀释的丙泊酚注射液能用于输注,当使用未稀释的丙泊酚注射液来维持麻醉时,建议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以便控制输注速率。 丙泊酚注射液也可以稀释后使用,但只能用5%葡萄糖静脉注射液稀释,存于PVC输液袋或输液玻璃瓶中,稀释度不得超过1:5(2mg/ml),稀释液应该无菌制备,在给药前配制。该稀释液6小时内稳定。丙泊酚注射乳剂稀释及与其他药物合并给药方法见下表: ■1.成人 麻醉诱导:建议应在给药时[一般健康成年人每10秒约给药4ml(40mg)]调节剂量,观察病人反应直至临床体征表明麻醉起效。大多数年龄小于55岁的成年病人,大约需要2.0~2.5毫克/公斤的丙泊酚;超过该年龄需要量一般将减少;ASAⅢ级和Ⅳ级病人的给药速率应更低,每10秒钟约2ml(20mg)。 麻醉维持:通过持续输注或重复单次注射给予丙泊酚都能够较好的达到维持麻醉所需要的浓度。持续输注所需的给药速率在个体之间有明显的不同,通常4~12毫克/公斤/小时的速率范围能保持令人满意的麻醉。用重复单次注射给药,应根据临床需要,每次给予2.5ml(25mg)至5.0ml(50mg)的量。 ICU镇静:当作为对正在强化监护而接受人工通气病人的镇静药物使用时,建议持续输注丙泊酚。输注速率应根据所需要的镇静深度进行凋节,通常0.3~0.4毫克/公斤/小时的输注速率范围,应能获得令人满意的镇静效果。 人工流产手术:术前以2.0mg/kg剂量实行麻醉诱导,术中若因疼痛刺激病人有肢体活动时,以0.5mg/kg剂量追加,应能获得满意的效果。 ■2.老年病人 年龄超过55岁的病人应在给药时观察病人的反应,通常麻醉诱导所需的剂量可能较低。 ■3.小儿 年龄小于3岁的儿童不建议使用丙泊酚注射液。不推荐丙泊酚作为小儿镇静药物使用。 麻醉诱导:当用于小儿麻醉诱导时,建议缓慢给予丙泊酚直至体征表明麻醉起效,剂量应根据年龄和/或体重调节。年龄超过8岁的多数病人,麻醉诱导需要约2.5mg/kg;低于该年龄所需药量可能更大;ASAⅢ级和Ⅳ级的小儿建议用较低的剂量。 麻醉维持:通过输注或重复单次注射给予丙泊酚,能够维持麻醉所要求的深度所需的给药速率在病人之间有明显的差别,通常9~15毫克/公斤/小时的给药速率能够获得令人满意的麻醉效果。
1.丙泊酚注射液应该由受过训练的麻醉医师或加强监护病房医生来给药。用药期间应保持呼吸道畅通,备有人工通气和供氧设备。丙泊酚注射液不应由外科医师或诊断性手术医师给药。病人全身麻醉后必须保证完全苏醒后方能出院。2.癫痫病人使用丙泊酚可能有惊厥的危险。3.对于心脏,呼吸道或循环血流量减少及衰弱的病人,使用丙泊酚注射液与其它麻醉药一样应该谨慎。4.丙泊酚注射液若与其它可能会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合用时应该考虑静脉给予抗胆碱能药物。5.脂肪代谢紊乱或必须谨慎使用脂肪乳剂的病人使用丙泊酚注射液应谨慎。6.使用丙泊酚注射液前应该摇匀。输注过程不得使用串联有终端过滤器的输液装置。一次使用后的丙泊酚注射液所余无论多少,均应该丢弃。不得留作下次重用。
对丙泊酚或其中的乳化剂成分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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