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颗粒剂(冲剂)
口服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治疗蛔虫时偶见口吐蛔虫现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有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应用本品。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2、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3、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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