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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