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5)儿科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衣原体及军团菌引起的感染。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1、适用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下呼吸道感染; (3)耳鼻喉感染; (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5)儿科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衣原体及军团菌引起的感染。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分子式:C41H76N2O15
本品为半合成的14元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菌谱与抗菌作用基本上与红霉素相仿,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较红霉素略差,对嗜肺军团菌的作用较红霉素强。对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溶脲脲原体的抗微生物作用与红霉素相仿或略强。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体(“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转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到抑制。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 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低于0.05%的给药量排入母乳,虽然有报道对婴儿的影响不大,但仍需考虑是否中止授乳。如老年人的药动学无明显改变,不需调整剂量。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二氢麦角胺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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