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C 卡托普利片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 品牌:津华
    • 适用名称:【津华】卡托普利片(100片装)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357
    • 药品规格:25毫克×100片
    • 生产企业: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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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书
  • 产品属性

    甲类非处方药

  • 剂型

    片剂

  • 使用方法

    口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代丙基]-L-脯氨酸。

  •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药理作用

    本品为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   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③咳嗽;   ④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④心率快而不齐;   ⑤面部潮红或苍白。  

  •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②骨髓抑制;   ③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④血钾过高;   ⑤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⑥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⑦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①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②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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