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其化学名称为: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结构式:(参见卡马西平胶囊)
分子式:C15H12N2O
分子量:236.27
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癫痫 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可以缓慢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测定血药浓度可帮助确定合适的剂量。如果服用其它抗癫痫药时加用卡马西平,在维持原药剂量的情况下,卡马西平的剂量应逐渐增加,必要时可调整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成人 :初始剂量每次100-200 mg(半片-1片),每天1-2次 ;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通常为每次400 mg(2片),每天2-3次。某些病人需加至每天1600 mg(8片),甚至每天2000 mg(10片)。儿童 :每天10-20 mg/kg体重。12个月以下,100 mg(半片)/次,每天1-2次。1-5岁,100-200 mg(0.5-1片)/次,每天2次。6-10岁,200-300 mg(1-1.5片)/次,每天2次。11-15岁,200-300 mg(1-1.5片)/次,每天2-3次。推荐4岁或4岁以下儿童,初始剂量在20-60 mg/天,然后隔日增加20-60 mg。4岁以上儿童,初始剂量可100 mg/天,然后每天增加100 mg。三叉神经痛 :初始剂量100-200 mg(0.5-1片)/次,逐渐增加至疼痛缓解;通常每次200 mg(1片),每天3-4次,然后剂量逐渐减小至最低可维持剂量。推荐老年患者的初始剂量为每次100 mg(半片),每天2次。戒酒综合征 :平均剂量每次200 mg(1片),每天3-4次。对严重的病例,最初几天剂量可增加(如加至每次400 mg,每天3次)。对有严重戒断症状的病人,治疗初期卡马西平应与镇静催眠药合用(如氯美噻唑、氯氮)。急性期过后,卡马西平可继续作为单独治疗用药。中枢性尿崩症 :成人平均剂量,每次200 mg(1片),每天2-3次。儿童剂量应减至与其年龄和体重比例相适。糖尿病神经病变引起的疼痛 :平均剂量每次200 mg(1片),每天2-4次。躁狂症的治疗和躁郁症的预防治疗 :剂量范围约400-1600 mg(2-8片)/日,通常剂量为400-600 mg(2-3片)/日,分2-3次服用,每天最高用量不超过8片。对急性躁狂症,应较快的增加剂量。而为了预防躁狂抑郁症,应用小的剂量间隔逐渐增加剂量,以确保理想的耐受性。
特别是在用本药治疗初期,或初始服药量太大或老年患者服用,偶尔或经常会出现一些副反应(如头晕、头痛、共济失调、嗜睡、疲劳、复视) ;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以及皮肤过敏反应。与剂量相关的副反应,通常在几天内自行减轻或减少剂量后减轻。中枢神经系统的副反应可能是剂量过高或是血药浓度明显波动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降低每日剂量服用并将它分成3-4次服用。中枢神经系统 神经病学反应 :常见头晕、共济失调、嗜睡、疲劳。偶见头痛、复视、调节失常(如视物模糊)。罕见异常的不随意运动(如震颤、姿势保持不能
有病例报告,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与本药有关。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平均每年每百万人中为4.7例,再生障碍性贫血平均每年每百万人中为2例。短暂或持续的血小板及白细胞计数减少偶见或常见于本药治疗中,但大多数是一过性的,未必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细胞缺乏症。在服用本药前,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可能的话检测网状细胞和血浆铁,以此作为参考基线。虽然对血液学监测的意义有争议,但权威机构仍建议 :在服药的第1个月,每周进行血液学检查 ;此后5个月之内每月检查一次,以后每年2-4次。治疗期间若发现白细胞或血小板明显减少,应严密监护病人,并监测全血红细胞计数,若出现明显的骨髓抑制,应立刻停止服用本药。若有严重的皮肤反应症状或体征出现(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立刻停止服药。本药应在医生监督下服用。对混合型癫痫伴有非典型失神发作的患者尤为小心。因为本药可引发起全身惊厥发作频率的增加。若发作加剧,应停止服用本药。应告诉病人早期中毒时可能出现的血液学症状和体征,以及皮肤和肝脏反应的症状。若有如下反应,如发热、咽喉痛、皮疹、口腔溃疡、易青肿、瘀斑或紫癜发生,病人应立刻告诉医生。有心脏病、肝病和肾病史、对其它药物有血液学不良反应史、或已中断本药疗程者,应权衡利弊后才可开处方,并严密监护病人。服用卡马西平前应检查肝功能,服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对有肝病史者和老年患者。服药期间若发生肝功能损害加剧或活动性肝病,立刻停服本药。建议在服药前及服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完整的尿液分析和BUN检查。轻度皮肤反应,如斑点或斑丘疹,这种应通常是一过性且是无害的,在减少剂量或按规定继续服药后几天或几周内自行消失。但仍需进行严密监护病人。本药有轻度的抗胆碱能作用,治疗期间眼压升高的患者,应在严密监护下治疗。本药可激活潜在性精神病发作,对老年患者可引起神志不清或激越。极个别的病例报告,有发生男性生殖力损害或精子生成异常,但是否与本药有关,尚未定论。有报告说,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发生突破性出血,因此本药可能会影响口服避孕药的可靠性。虽然卡马西平剂量与血药浓度之间、血药浓度与临床药效或耐受性之间的关系不确切,但是监测血药浓度对下列情况可能会有帮助 :当发作频率突然增加或检查病人是否遵嘱服药 ;妊娠期 ;儿童及青少年服药期间 ;怀疑吸收障碍 ;怀疑合并用药引起的中毒。若需立即停服本药,在换用新的抗癫痫药之前,应使用其它合适的过渡药物(如安定静脉注射或直肠给药 ;苯妥英静脉注射)。对驾驶者或机器操纵者的反应能力的影响 :本药可引起眩晕、嗜睡,影响病人的反应能力,特别是服药初期或剂量调整期。因此,病人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
已知对卡马西平和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 ;房室传导阻滞者 ;有骨髓抑制史或急性间歇性卟啉症者禁用。理论上(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结构相似的)卡马西平应避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在服用本药之前,停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2周,若临床状况允许可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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