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乙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 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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