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咽喉肿痛。
熊胆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 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 3.当药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生咨询。 8.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 9.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
孕妇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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