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颠茄流浸膏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及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2个月婴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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