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 (胃泌素瘤)。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 (胃泌素瘤)。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 1.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2.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 3.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 4.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 5.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 6.男子女性型乳房; 7.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 8.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 9.支气管痉挛; 1
1.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 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 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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