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适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为、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 4.由鸟型分支杆菌或细胞内分支杆菌引起的局部或弥散性感染,由海龟分支杆、意外分支杆菌或堪萨斯分支杆菌引起的局总感染。 5.克拉霉素适用于CD4淋巴细胞数小于或等于100mm3的HIV感染的病人预防由弥散性鸟型分支杆菌引起的混合感染。 6.存在胃酸抑制剂时,克拉霉素也适用于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少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 7.牙源性感染的治疗。
甲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克拉霉素适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包括: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为、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鼻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 4.由鸟型分支杆菌或细胞内分支杆菌引起的局部或弥散性感染,由海龟分支杆、意外分支杆菌或堪萨斯分支杆菌引起的局总感染。 5.克拉霉素适用于CD4淋巴细胞数小于或等于100mm3的HIV感染的病人预防由弥散性鸟型分支杆菌引起的混合感染。 6.存在胃酸抑制剂时,克拉霉素也适用于根除幽门螺杆菌,从而减少十二指肠溃疡的复发。 7.牙源性感染的治疗。
口服,成人常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两粒(0.25g)。严重感染时,剂量增加为每次四粒(0.5g),每日两次。疗程为5-14天,获得性肺炎和鼻窦炎疗程为6-14天。 肾损害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时,本品剂量减半,即每次两粒(0.25g),每日一次:严重感染每次两(0.25g),每日两次,连续冶疗不得超过14天。 对于分支杆菌感染,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次四粒(0.5g),每日两次。对AIDS病人弥散性MAC感染的治疗应持续至临床显效,克拉霉素应合用其它抗分支杆菌的药物。 治疗非结核分支杆菌感染的也应连续用药。 预防MAC的推荐剂量为成人每次四粒(0.5g),每日两次。 治疗牙源性感染的剂量为克拉霉素每次两粒(0.25g),每日两次,服用5天。 清除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推荐剂量为: 三联用药:本品每次0.5g,每日二次;兰索拉唑每次30mg,每日二次;阿莫西林每次1g,每日二次;治疗10天。或者,克拉霉素每次0.5g,每日二次;阿莫西林每次1g,每日二次;奥美拉唑每次20mg,每日二次;治疗7-10天。 二联用药:本品每次0.5g,每日三次;奥美拉唑每日40mg;治疗14天,然后再奥美拉唑每日20mg或40mg治疗14天。或者,克拉霉素每次0.5g,每日三次,合用兰索拉唑每天60mg,治疗14天。为使溃疡完全治愈,需再服用胃酸抑制剂。
警告:医生在考虑给妊娠尤其是妊娠三个月的妇女用克拉霉素时,应仔细权衡其利弊。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会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 克拉霉素主要由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应谨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也应注意。 应注意克拉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的交叉耐药性,如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克拉霉素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克拉霉素可由乳汁排出。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哌迷清和特非那丁。
特别声明:本站与医药、健康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长沙永玲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24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