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茶碱,化学名称为1,3-二甲基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水合物-水合物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 , 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本品对呼吸道平滑肌有直接松弛作用。其作用机理比较复杂,过去认为通过抑制磷酸二酯酶,使细胞内cAMP含量提高所致。近来实验认为茶碱的支气管扩张用部分是由于内源性肾上腺素与去甲肾上腺素释放的结果,此外,茶碱是嘌呤受体阻滞剂,能对抗腺嘌呤等对呼吸道的收缩作用。茶碱能增强膈肌收缩力,尤其在膈肌收缩无力时作用更显著,因此有益于改善呼吸功能。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 ,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1 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 低氧血症、高血压者消化道溃疡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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