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甲类非处方药
滴眼剂
口服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包装袋一旦打开,塑料瓶内的滴眼剂应在4天内使用(96小时)。每个塑料瓶打开后仅能使用一次,用后应立即弃去。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再使用。 3.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4.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6.本品开盖一个以后,应不再继续使用。 7.为防止运动员尿液样本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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