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用于发热、头痛等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包)次数1-310-150.5-1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10-1228-322~2.5
1.可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的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肾功能损害。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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