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1.高血压 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3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10-20mg调至30mg/次,一日3次。 4.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外周水肿(与剂量成正比);头痛等。 2、与拜新同关系不确定的不良反应:头晕;恶心;便秘;乏力;面部潮红和热觉。 3、1%-3%不良反应:胸痛;腿痛;感觉异常;眩晕;皮疹;腿部抽筋;鼻出血;鼻炎;阳痿;尿频等。 4、1%不良反应:蜂窝织炎;寒战;面部水肿;颈痛;骨盆痛;房颤;心动过缓;心脏停博;早博;低血压;心悸;静脉炎;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焦虑;性欲减退;抑郁;失眠;嗜睡;搔痒症;盗汗;腹痛;腹泻;口干;消化不良;食道炎;胃胀;胃肠道出血;呕吐;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 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 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 2、外周水肿: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服用剂量成正比,与动脉扩张有关。 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 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辨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见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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