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乙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和皮肤粗糙等。
(1)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口服成人每日10万单位,3日后改为每日5万单位,给药2周,然后每日1万~2万单位,再用药2月。 (2)轻度维生素A缺乏症:每日3万~5万单位,分2到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 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0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30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 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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