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乙类非处方药
软膏剂
外用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等症状。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比如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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