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乙类非处方药
胶囊剂
口服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桃仁、羌活、大黄、当归、火麻仁。
口服,7.5mg,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3.75mg,必要时服7.5mg;肝功能不全者,服3.75mg为宜。 口服,7.5mg,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3.75mg,必要时服7.5mg;肝功能不全者,服3.75mg为宜。
尚不明确
1 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 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 过敏质者慎用。 4 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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