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该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气性坏疽等。 ⒉军团菌病。 ⒊肺炎支原体肺炎。 ⒋肺炎衣原体肺炎。 ⒌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⒍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⒏空肠弯曲菌肠炎。 ⒐百日咳。 ⒑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⒈该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气性坏疽等。 ⒉军团菌病。 ⒊肺炎支原体肺炎。 ⒋肺炎衣原体肺炎。 ⒌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⒍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⒎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⒏空肠弯曲菌肠炎。 ⒐百日咳。 ⒑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预防口腔或上呼吸道感染(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⒈服用该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⒉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⒊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⒋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⒌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⒈服用该品后出现ALT、AST、AKP、胆红素等增高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 ⒉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该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⒊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⒋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该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⒌慢性肝病、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⒍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⒎对诊断的干扰:红霉素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该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且孕妇服用该品后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不宜应用。2.红霉素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宜暂停哺乳。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特别声明:本站与医药、健康相关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Copyright © 2018 版权所有 长沙永玲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ICP备案号:湘ICP备140024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