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乙类非处方药
合剂(口服液)
口服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石膏,知母,金银花,连翘,黄芩,板蓝根,龙胆,甜地丁,玄参,地黄,麦冬。
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选取小鼠20只,雌雄各半,分别一次口服 150g(生药)/kg,观察72小时,无一只死亡,行为及外观也未见异常。亚急性毒性试验:大鼠按60、90g(生药)/kg口服,连续25天。结果各组动物体重、血象、心电图无异常改变,心、肝、肾未见病理改变。以上试验表明该药无毒性,口服安全,可供临床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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