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乙类非处方药
丸剂
口服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栀子、金银花、黄芩、黄柏、大黄、黄连、知母、天花粉。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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