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沙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特别适用于青霉素类和头孢类过敏及耐药菌引起的感染,主要治疗: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白喉、百日咳; 口腔感染、结膜炎、军团菌病、李斯特氏菌感染; 轻度至中度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空肠弯曲菌肠炎、生殖泌尿道感染以及淋病、梅毒、痤疮等。预防: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
甲类非处方药
片剂
口服
利君沙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特别适用于青霉素类和头孢类过敏及耐药菌引起的感染,主要治疗: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白喉、百日咳; 口腔感染、结膜炎、军团菌病、李斯特氏菌感染; 轻度至中度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空肠弯曲菌肠炎、生殖泌尿道感染以及淋病、梅毒、痤疮等。预防: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
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生物利用度较高血液浓度和组织浓度增高,胃肠道反应等不良反应明显减轻,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珠除外),各种球链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 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有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再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止“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1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 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 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 过敏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 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 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1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 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 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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