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TC 维生素A胶丸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品牌:新昌
    • 适用名称:【新昌】维生素A胶丸(100粒装)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234
    • 药品规格:2.5万单位×100粒
    • 生产企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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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书
  • 产品属性

    乙类非处方药

  • 剂型

    丸剂

  • 使用方法

    口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症、角膜软化、皮肤粗糙角化。

  •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A醋酸酯。

  • 用法用量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具有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正常功能的作用,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维生素A缺乏时,则生长停止,骨骼成长不良,生殖功能衰退,皮肤粗糙、干燥,角膜软化,并发生干燥性眼炎及夜盲症。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但摄入过量维生素A可致严重中毒,甚至死亡。   急性中毒发生于大量摄入维生素A(成人超过15万单位,小儿超过7.5万~3万单位)6小时后,病人出现异常激动或骚动、头昏、嗜睡、复视、严重头痛、呕吐、腹泻、脱皮(特别是唇和掌),婴儿头部可出现凸起肿块,并有骚动、惊厥、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脑积水、假性脑瘤表现。   慢性中毒可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视乳头水肿、皮肤对阳光敏感性增高、易激动、食欲不振、脱发、腹痛、夜尿增多

  • 注意事项

    (1)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 禁忌

    慢性肾功能衰竭时慎用。

  • 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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